回复 加减号 : 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”
回复 永存信仰: 这部《神奇的美发沙龙》无双者,天下独秀也,风秀于林,独秀无双!
回复 曼迪弗莱彻 : 穿越就好像一种假设,将两个不同时代的特点结合起来成为一个看点。我很喜欢《水浒》,只可惜结局不太好,我也市场幻想如果能有个稍微好点的结局那该多好,于是我开始构建一出身就高于平常人,虽然自身比较低调,但当自己拥有太多的权益的富贵公子,在现实世界里被周围人仰视,站在高处的庞赫再搭配一个刚刚初出茅庐前来的苏萦,加上一场阴谋送进了不知空间,于是他们遇见了周侗、梁山好汉、江南英雄·······经历,便是成长,当他们从陌生到熟悉到了解,看到他们在穷途末路,以他们的性情,如何选择,又有怎样的结果,和对其怎样的感触,在似乎已经走到尽头时,他自己又怎样面对未来呢?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水浒求生路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。